为贯彻市政府近期会议精神,落实市政府转发的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“三项行动”的通知》、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、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》工作要求,按照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《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“三项行动”有关工作的意见》,推进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、治理行动、宣传教育行动,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扎实开展安全生产“三项行动”,加强安全生产全员、全过程、全方位管理,推进“安全生产年”目标任务落实。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,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,狠抓隐患排查治理,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;加强安全教育,牢固树立安全理念,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,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。通过开展安全生产“三项行动”,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,构建安全生产机制。
二、检查范围
安全生产“三项行动”的对象范围为星级饭店、社会旅馆、旅游景区,特别是有大型游乐设施的景区。
三、检查内容
(一)执法行动。
对瞒报事故的行为进行打击或查处。
(二)治理行动。
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:
1、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、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;
2、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;
3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、责任不明确、措施不落实、整改不到位的;
4、应急救援队伍、装备不健全,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,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、使用培训不够的;
5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、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;
6、违章指挥、违章作业、违反劳动纪律的。
(三)宣传教育行动。
1、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,增强安全法制意识;
2、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,推进安全文化建设;
3、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,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;
4、深入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;
5、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,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,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。
四、工作安排
“三项行动”要贯穿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,同步部署、同步实施、同步检查推进。同时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,统筹兼顾,突出重点,有计划、有步骤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。
(一)进一步细化方案,开展自查自纠(4月底以前)。
各区县旅游局、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“三项行动”内容要求,抓好组织发动,提高思想认识,认真开展自查自纠,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,制定整改计划,落实整改措施,严防事故发生。
(二)加强检查,全面推进各项工作(5至9月)。
1、 落实汛期防洪、防坍塌、防泥石流、防雷电等措施,
严密防范因暴雨、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。
2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,进一步抓好
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;加强岗前培训,推进职业安全教育,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。
3、各区县旅游局在4月及9月底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
大检查,市旅游局将进行专项督查,为“五一”小长假和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。
(三)深化“三项行动”,巩固扩大成果(10至11月)。
1、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,认真落实防火、防冰雪灾害等安全防范工作,切实消除事故隐患。
2、各区县旅游局、各企事业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开展“三项行动”情况报市旅游局,市旅游局将在全面总结后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
各区县旅游局要提高思想认识,高度重视“三项行动”的推进工作,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,围绕全市安全生产中心任务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,加强领导,明确任务,落实责任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企业法定代表人要针对“三项行动”内容,强化各项措施,确保安全生产。
(二)突出工作重点。
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,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;加大“五一”、汛期、“十一”、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,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。
(三)严格责任追究。
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,要协调安全生产执法部门,依法严厉查处。
联系人:刘辉、涂世文;联系电话:85157105、7210。
邮箱:aqc@bjta.gov.c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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