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» 政务公开» 通知公告» 关于《印发2009年昌平区旅游行业“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”》的通知

昌平区境内各旅游企业:

按照北京市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及工作要求,区旅游局制定了《昌平区旅游行业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实施方案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研究、精心组织,抓好贯彻落实,切实把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抓出特色,抓出成效。为进一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,为打造商务花园城市,喜迎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,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附件:2009年昌平区旅游行业“安全生产月”工作方案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二OO九年六月一日

 


附件:

昌平区旅游行业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方案

为切实组织开展好2009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进一步推进“安全生产年”各项措施的落实,有效促进昌平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,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《关于开展2009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和昌平区安全委员会印发的《2009年北京市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方案》的要求,经旅游局领导班子共同研究,结合昌平地区旅游行业的实际情况,制定了《昌平区旅游行业2009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方案》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“安全发展”科学理念和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”的工作方针,紧紧围绕“安全生产年”的总体部署,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、传播安全知识、强化安全意识、提高安全技能、参与安全生产实践为重点,突出隐患治理、突出宣传教育、突出全员培训、突出应急演练,努力把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,落实到企业,进一步促进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,为打造昌平区商务花园城市,喜迎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,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
二、活动主题

弘扬安全文化、服务科学发展、打造商务花园,喜迎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。

三、活动时间

全区旅游行业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于20096130日在全区旅游行业中展开。安全生产工作将贯穿各单位全年,同步部署、同步实施、同步检查推进。

为配合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,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(即614)定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。

6月份第三周为全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,各旅游企业对已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有针对性的演练。

四、组织机构

    为组织开展好2009年昌平区旅游行业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,旅游局成立2009年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领导小组,负责全区旅游行业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的组织指导。

      长:李万佰

    长:李洪良

办公室主任:沈玉江

      员:李晓雪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振宇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

五、活动内容:

(一)在人员密集的广场、旅游咨询中心、旅游咨询站(点)、主要旅游景区(点)等地点,重点宾馆、饭店开展向游客宣传旅游安全知识、咨询等活动。

(二)在全区旅游行业中开展贯彻学习《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》、《北京市消防条例》、《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》、《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》、《北京市旅行社条例》等为内容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活动,增强全区旅游行业安全意识,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律意识,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,促使企业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,全面治理生产安全隐患,切实做好旅游接待工作。

(三)为贯彻实施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》,并配合北京市安全生产“三项行动”的开展,各企业对已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,以提高企业从业人员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,确保应急预案能够真正有效,充分发挥实施作用,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、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。

六、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总结评比表彰

20099月,将在全区旅游系统中开展旅游“安全生产月”活动总结评比表彰大会,评选出2009年旅游“安全生产月”优秀企业,对优秀企业将予以奖励。

七、充分做好活动的信息、总结报送工作。

各旅游企业将高度重视活动信息的报送工作,及时向区旅游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“安全生产月”工作进展和活动情况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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